| 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思想
——科学发发展观丛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连载之七
( 主 编:李君如)
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思想
1.关于速度与效益的统一 关于在经济发展中必须把速度与效益统一起来的论述,在前人的经济著作中已多次被提到。 然而与前人不同的是,邓小平同志就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崭新的观点,从而把速度与效益的理论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这四个方面是: 第一,邓小平同志在谈到速度问题时,是把加快经济发展的必要性、可能性同他对于国际形势的正确估计联系在一起的。〖KG(0.09mm〗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这就为中国加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要抓住机遇。抓住什么机遇?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抓住当前对我们发展经济的有利的国际环境。同时,正因为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那就会从另一个角度给我们以某种压力,这就是:周边国家,比如说东南亚国家,同样会利用(并且已经利用了)对它们有利的国际环境,加速经济发展。假定它们的经济以比较高的速度增长了,而我们却一再错过机会,那岂不是又拉大了我们同世界经济技术水平的差距,同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的差距? 第二,邓小平同志在谈到速度问题时,是把发展速度同社会稳定、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联系在一起的。邓小平同志指出: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他又说:人民现在为什么拥护我们?就是这十年有发展,发展很明显。假设我们有五年不发展,或者是低速度发展,例如百分之四、百分之五,甚至百分之二、百分之三,会发生什么影响?这不只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正因为邓小平同志把发展速度提到这样的高度来认识,所以他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否则社会主义有什么优越性呢?” 第三,邓小平同志在谈到速度与效益统一问题时,是把速度、效益、改革、开放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仍束缚着生产力,就不会有速度和效益;没有开放,不去吸收国外的先进知识和经验,不去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也不会有速度和效益。特别重要的是,要把速度和效益统一起来,就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来发展生产。邓小平同志一再提醒,不能像1958年那样搞“大跃进”,搞“人民公社”,一哄而起,什么效益也没有,即使速度上去了,但很快又掉下来。这清楚地告诉我们,如果不改革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旧体制,各级政府只抓产值,不注意销路,只抓速度,不注意效益,只抓高指标的完成,不管成本多大,代价多大,那么必然出现产业结构失调、瓶颈制约严重、效益下降,给国民经济带来危害。计划经济体制下,速度不能真正上去,无论微观经济效益还是宏观经济效益都下降。可见,只有通过经济改革,速度与效益才有可能统一起来。邓小平同志曾经多次以农村改革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例,指出一旦抛弃了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产品就丰富了,农民收入就提高了,速度与效益也就同时增长了。邓小平同志还在政企分开、转换政府职能、企业联合、理顺价格、发展金融、“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兴办乡镇企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建立经济特区、办“三资”企业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观点。这些论述表明,只有通过改革,才能真正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才能在效益增长的同时提高发展速度。 第四,怎样看待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波动,这又是一个新问题。以前,人们总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会有波动,或者认为经济波动只是由于政策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的;更重要的,把波动看得过重,总想求稳,哪怕以低发展速度作为代价也在所不惜。邓小平同志在考察速度与效益统一时,提出不要单纯求稳而忽视发展速度。这是因为,经济发展总是有起有落,总是在波浪中前进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历史上留下了产业结构不协调、市场不发育等问题,要把经济搞上去,怎么可能四平八稳?只要宏观上大体控制住,社会能承受得住,不是大起大落,有一点波动算不了什么。许多问题只有在经济发展中才有利于解决。单纯求稳,不注意发展,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解决不了的。 总之,结合新的国际形势来说明抓住机遇的必要性,把速度问题同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问题联系在一起进行分析,对速度、效益同改革开放之间关系的充分论述,以及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波动的科学分析,都是邓小平同志在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效益统一问题上的创见,这对于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关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邓小平同志总结了近年来的国际国内经验,指出稳定是压倒一切的,社会不稳定,什么经济建设也无法进行,人民生活水平只会下降而不可能提高。因此,社会稳定是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首要条件。当然,经济发展是需要资源的,例如资金、技术、人才、自然资源等,但关键不在于有没有这些资源,而在于有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便组织这些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发掘潜在的资源,引进国外的资源。假定缺乏稳定的社会环境,已有的资源会流失,或者资源无法被利用,或者资源遭到破坏,再多的资源也无济于事。这正是以往在研究经济发展时很容易忽视之处。
3.关于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邓小平同志一直强调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并重。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而言,两种文明建设一起抓,既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性质,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这是因为,一个缺少精神文明的社会,不管经济发展程度多么高,物质产品多么丰富,那只是一种畸形的社会、病态的社会,而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所要求达到的境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果应当体现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的提高,而生活质量的范围是广泛的,它包括物质产品的丰裕,社会风气的良好,群众道德水平的提高,环境的舒适,犯罪率的降低,人们文化教育程度的增长等等。只有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并重,才能真正提高生活质量,才能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
4.关于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 过去,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也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但通常是在民主、法制建设不健全、不完善的条件下进行的,对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对加快发展生产力的意义认识不足。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国际国内的教训,尤其是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教训,强调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抓民主、法制建设。这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指令性计划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之下,再加上民主、法制建设不健全、不完善,那么计划经济很容易转变为“权力经济”、“审批经济”,经济建设项目也很容易转变为“长官意志项目”,结果,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受到挫伤,资源被浪费,经济效益下降,使生产力不能迅速发展,甚至滋生腐败现象。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注重法制的经济体制,也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体制。民主的发扬,不仅调动亿万人民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而且有利于加强经济工作的监督,使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得更好。法制的健全与完善,不仅促进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化,促进市场秩序的正常化,而且也把政府的经济行为,包括宏观调控,纳入法制的轨道,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这就可以避免出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历史上那种凭长官意志做出决策,违背科学,违背客观经济规律而造成的大起大落、大浪费、大折腾等现象。
李君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党建读物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第30页-第35页。
(待续) |